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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消防救援支隊: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細化便民利企服務措施,持續優化廣東消防法治化營商環境,總隊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了《廣東省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十二項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5年4月30日
廣東省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十二項措施及解讀
一、簡化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材料。對于僅變更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的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時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說明變更情形后,可以不提供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救援機構直接辦理安全檢查許可文書并依法開展現場核查。
【解讀】此條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簡化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材料”的規定而制定。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貫徹實施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的通知》規定,申報時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但因僅變更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其場所功能和消防安全條件未發生變化,消防救援機構可以去調取場所之前的消防安全檢查許可檔案材料,因此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減少了公眾聚集場所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時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需要提供的場所的平面布置圖和消防設施平面圖。
二、提供優質行政許可審批服務。探索實施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同步受理、并聯審批、統一標準、實時流轉、限時辦結。
【解讀】自建設工程消防審查驗收職能劃歸住建部門后,住建與消防部門分別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由于對審批標準理解不一,可能導致同一建設工程行政許可審批結果可能存在差異。為進一步提供優質行政許可審批服務,強化審批協同,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協作機制>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條,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方式,探索對消防審驗和安檢的審批標準進行統一,實現業務同步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限時辦結等服務,最大限度提升行政許可服務質量。
三、提升消防信用監管效能。消防救援機構將失信行為主體申請信用修復的答復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為企業提供信用預警提示服務。
【解讀】省消防救援總隊于2021年3月出臺《廣東省消防安全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粵消字〔2021〕6號)規定“消防安全失信單位和個人申請信用修復的,作出認定的消防救援支隊接到信用修復的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是否同意修復的答復意見”,將答復意見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將有利于提升消防信用監管效能。同時通過廣東省消防安全信用監管平臺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將信用監管信息點對點發送相關企業單位,為企業提供信用預警提示服務,有利于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嚴格控制消防監督檢查頻次。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專項整治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范圍并公布檢查對象、抽查比例、檢查內容。除舉報投訴核查等特殊情況外,對同一單位原則上抽查頻次一年內不超過兩次,抽查時間間隔至少6個月。
【解讀】此條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關于“合理確定行政檢查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嚴格行政檢查標準、程序,杜絕隨意檢查”等規定,依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嚴格控制消防監督檢查頻次”的規定,結合《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六條而制定的,通過此條嚴格規范專項檢查的開展,限制檢查單位頻次,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要求。
五、公開消防監督檢查計劃結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每年公布“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每月公布“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單位名錄,向社會公開消防監督檢查結果。實施監督檢查原則上應于工作日開展,并至少提前1天告知被檢查對象。
【解讀】此條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公開消防監督檢查計劃結果”的規定而制定,公開消防監督檢查計劃結果是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的具體舉措,事前要公開檢查計劃,事后要公示檢查結果,實行全過程的公開,目的也是為了讓消防監督檢查在陽光下運行。根據《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限定監督檢查原則上應于工作日開展,并提前1天告知被檢查對象,目的是避免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最大限度減低監督檢查對企業的影響。
六、推行柔性消防執法。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行為,依法可以不予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為,符合《廣東省消防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規定的,依法應當不予處罰;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符合《廣東省消防行政執法免強制清單》規定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消防救援機構作出不予處罰決定或沒有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對單位場所相關責任人員加強教育。
【解讀】柔性執法強調通過教育、引導、協商等非強制性手段,而非單純通過消防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措施實現消防管理目標。本條措施旨在告知行政管理對象,對部分初次違法、輕微違法以及“無過錯”違法等消防違法行為,在消防救援機構的指導下能夠當場或者及時改正,符合已經公布的《廣東省消防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廣東省消防行政執法免強制清單》規定情形的,全省各級消防救援機構將作出免于處罰或免于強制的決定。同時規定,雖然免于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為提升行政相對人的法治意識,有效預防再次出現類似違法行為,有必要對行政相對人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和火災預防常識教育。
七、電子送達執法文書。鼓勵消防救援機構采用電子送達方式送達電子文書,送達人員應事先主動征得受送達人同意接受電子方式送達執法文書,受送達人可以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微信、手機短信等電子送達方式。
【解讀】為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便利企業和群眾,參照民事訴訟程序有關規定,大力推行電子送達執法文書的方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六條、《消防救援機構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執法人員或送達人員應事先主動征得當事人或受送達人同意接受電子方式送達執法文書,并提供應急管理部制定的《電子送達地址確認書》文書式樣,供當事人或受送達人填寫確認。采用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送達人員應記錄傳真發送和接收號碼、電子郵件發送和接收郵箱、發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并打印傳真發送確認單、電子郵件發送成功網頁,存卷備查。采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送達的,送達人員應記錄收發手機號碼、微信號、發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并打印短信、微信等送達內容及送達成功的界面,存卷備查。
八、縮短注冊消防工程師許可時限。將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審查和作出注冊決定的時限從原規定的不超過20個工作日,縮短為不超過10個工作日,省消防救援總隊在收到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預審通過后在5個工作日完成注冊審批。
【解讀】此條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縮短注冊消防工程師許可時限”的規定而制定。原許可時限為20個工作日,企業反映注冊審批流程耗周期長,影響消防技術人才流動和企業的項目進度。為此,進一步壓縮預審和審批時限,提高注冊工作各環節的效率,構建“高效審批+規范監管”的全鏈條服務體系。
九、在線辦理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審批、領證。省消防救援總隊將“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與“粵省事”身份認證、郵政系統實現對接,為注冊消防工程師提供線上注冊、遠程領證、郵寄送達等全流程服務。
【解讀】此條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縮短注冊消防工程師許可時限”的規定而延申的一條便民措施。由于全國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注冊審批、證件申領,均在全國統一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完成,需要注冊消防工程師本人到現場登錄系統、刷臉識別、簽字確認,方可領取注冊證件,加大了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時間和經濟成本。為落實國務院“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要求,廣東消防總隊研發小程序,對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與“粵省事”數據,實現人臉自動核驗與系統流程串聯,并協議郵政送達,真正實現“零跑動”的便民服務。
十、優化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程序。省消防救援總隊對通過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鑒定報名條件審核的人員安排在3個月內參加鑒定考核,每名考生理論和技能考核同天完成。考核次日公布成績,鑒定考核合格人員在次月3個工作日后即可下載打印成績合格電子憑證。
【解讀】此條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優化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程序”的規定而制定,通過壓縮鑒定周期、簡化考核流程、加快結果公布等措施,著力解決從業人員反映的"等待周期長、考試安排散、取證速度慢"等問題。通過建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統確保報名、審核、考核、發證各環節無縫銜接,優化考場資源配置提升理論考試與實操考核協同效率,完善電子證照服務體系落實"一網通辦",建立健全監督反饋機制等系列措施,系統性提升消防職業技能鑒定效率,為從業人員打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服務體驗。
十一、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各級消防救援機構通過粵商通“預約上門服務”模塊依單位申請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對單位消防管理、宣傳培訓、巡查檢查、隱患整改等予以指導。
【解讀】此條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關于“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的規定而制定,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按照《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開展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預約上門服務的通知》的要求,通過粵商通“預約上門服務”模塊應用申請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進一步提高消防技術指導服務效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指導服務應當是依單位申請開展,是不允許未經單位申請擅自實施,更不能以指導之名行檢查之實,變相加重企業的負擔。
十二、無償提供宣傳教育培訓服務。省消防救援總隊建立微信公眾號預約渠道,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定期對外開放;利用互聯網消防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設置宣傳產品超市,分眾無償提供消防安全常識、消防法律法規、火災警示案例等方面的影像視頻、培訓資料、宣傳海報、公益廣告。
【解讀】傳統消防宣傳模式存在覆蓋面窄、形式單一、互動性不足等局限,難以滿足社會對消防知識普及的迫切需求,需創新服務形式,常態化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同時,隨著互聯網及移動終端的普及,公眾獲取信息的習慣轉向線上化、碎片化,亟需通過“線上+線下”融合模式提升宣傳效率,擴大消防知識傳播的覆蓋面和精準度。此項措施通過構建數字平臺與實體服務聯動的立體化宣教體系,有效拓寬了消防安全教育的覆蓋面和傳播效率,提升了公眾火災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公益性:所有培訓服務和教育資源免費開放;便捷性:線上預約系統提升服務可及性;針對性:根據受眾特點提供差異化宣傳內容;持續性:建立固定頻次的服務供給機制。